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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区银滩大道南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北银城交函〔202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区现有排水口较少、排水管网缺少等导致的内涝灾害问题,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居环境,同意建设**区银滩大道南片区排水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区辖区范围内的**区域、新村区域、咸田区域、和兴区域、下村区域、电建区域、**区域等七个区域。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
对**区辖区内范围的**区域、新村区域、咸田区域、和兴区域、下村区域、电建区域、**区域等七个区域进行管网建设。破除现状砖砌水沟1100米,**DN300-DN1200雨水管网约14819米,改造混接点11个并配套建设DN160-DN400排水管约15200米,道路破除及恢复56759.24平方米,管道迁移1项。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6135.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34.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6.95万元,预备费454.4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项目建设工期为20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我局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审批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北****改革局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区银滩大道南片区排水改造工程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北****改革局 2026年1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