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市大荆镇铁皮石斛种苗研发及科技孵化园(大荆小微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市大荆镇铁皮石斛种苗研发及科技孵化园(大荆小微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2026- 02- 12 16 : 07 |
| ****政府: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市大荆镇铁皮石斛种苗研发及科技孵化园(大荆小微园项目)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我局于2025年10月31日对**市大荆镇铁皮石斛种苗研发及科技孵化园(大荆小微园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建设条件联合审查,并以会议纪要〔2025〕58号提出修改意见。现根据你单位报送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现将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是推动石斛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补齐大荆石斛小镇“四区”功能拼图,完善产业生态的迫切需求;是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与乡村**的重要抓手。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市大荆镇铁皮石斛种苗研发及科技孵化园(大荆小微园项目)。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5〕047号(大荆镇临溪村)。总用地面积11709平方米(**2000坐标),总建筑面积1620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741.30平方米(1#生产车间6726平方米,2#生产车间9289.80平方米,3#生产车间4684.50平方米,4#消控室4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设备及室外工程等。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6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