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工作部署,有效提振高铁南片区消费能级,按照高铁南片区提振消费票根专项消费券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公开招募商家参与相关活动公告如下:
一、参与商户及要求
(一)需依法登记注册在高铁南片区内的企业(个体)且店铺位置在高铁南片区;须按章纳税并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在经营期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不良行为。
(二)无违规行为:****政府消费券活动过程中的无查处记录,未参加过且符合相关条件视为无违规行为;2024年10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失信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需授权消费券发放平台和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清算等工作,并积极配合提供消费券核销明细、相关订单明细、相关产品入库出库单等资料。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
有意参加活动的商家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营业执照、法人/个体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开户行信息证照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26.com)。
(二)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2月28日下午18:00时。
(三)审定
对商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本次消费活动参与商家。
三、消费券发放方案
(一)参与时间
2026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发放类型
1、50元餐饮消费券券,餐饮券满200元减50元;
2、200元零售通用消费券,零售通用券类的文创潮玩杂货、配饰类满800元减200元、服装、鞋、床品、眼镜类等满1000减200元、3C数码满2000元减200元。
四、结算方式
(一)结算比例
1、餐饮券由高铁南片区与参与商户按8:2比例结算,即每张50元餐饮券由高铁南片区承担40元,参与商户承担10元。
2、零售通用券由高铁南片区与参与商户按8:2比例结算,即每张200元零售通用券由高铁南片区承担160元,参与商户承担40元。
(二)结算时间
****指挥部办公室核对确认后按季度对商户进行资金清算。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