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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4025MABT70QN58 | 建设单位法人:李聪 |
| 刘红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县 |
| 别斯托别乡**街003号金鼎大厦七楼707室 |
| 中核**100万千瓦风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县 **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县 |
| 经度:82.729167 纬度: 43.359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14 |
| **环函〔2023〕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5019.94 |
| 1004 | 运营单位名称:**** |
| ****4025MABT70QN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303344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303344D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206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电场计划安装198台DF5.0-183、EN5.27-192、MY5.56-193、SI5.0-193等四种型号的风机,总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内部配备35kV变压器共198台,配套建设箱式变压器和集电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风电场实际安装98台DF5.0-183、EN5.27-192、MY5.56-193、SI5.0-193四种型号的风机,总装机容量为5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内部配备35kV变压器共98台,配套建设箱式变压器和集电线路。 |
| 风电场装机总容量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机叶片在风力带动下将风能转化成机械能,经过齿轮的传动系统(变速箱),在齿轮箱和发电机的作用下,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带动发电机发电产生电流。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将电压通过箱式变压器升至35kV后,经35kV****风电场220kV汇集站。 | 实际建设情况:机叶片在风力带动下将风能转化成机械能,经过齿轮的传动系统(变速箱),在齿轮箱和发电机的作用下,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带动发电机发电产生电流。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将电压通过箱式变压器升至35kV后,经35kV****风电场220kV汇集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结束后,对永久占地区域中的未硬化区域、临时吊装场地进行土地整治,施工完成后,对永久占地区域中的未硬化区域采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建设。施工期临时占地禁止占用古墓葬群保护区域。本区集电线路临时用地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塔杆施工场地占地)。对风机机组及箱变区等点状工程区域,对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在本区占地范围内某个区域,采用彩条布等进行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进行覆土于可绿化区域开展绿化和植被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风电机组及箱变区施工结束后,对未硬化区域、临时吊装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59.9hm2,撒播草籽面积59.9hm2,撒播草籽4800kg。施工期的临时占地没有占用古墓葬群保护区域和建设控制地带,S16、S52、D02未建设,减少了对古墓葬群的影响。集电线路区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3.3hm2,撒播草籽面积3.3hm2,撒播草籽300kg,临时用地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草地。对风机机组及箱变区等点状工程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8.25hm2,剥离厚度0.3m,剥离量2.47万m3,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施工作业带,采用防尘网进行苫盖防护,施工结束后进行覆土回填,用于植被恢复。 |
| 项目占地面积减少,生态恢复措施量相应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临时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风机采购时选用低噪声风电机组设备。距离风机最近的牧民居住点18,风机S37未建。在距离风机300-350m的牧民居住点窗户上加装隔声门窗、在风机(M04、D26、D18)叶片尾缘加装锯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变压器废油、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分类收集、临时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进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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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在风机(M04、D26、D18)叶片尾缘加装锯齿 | 《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风机采购时选用低噪声风电机组设备。距离风机最近的牧民居住点18,风机S37未建。在距离风机300-350m的牧民居住点窗户上加装隔声门窗、在风机(M04、D26、D18)叶片尾缘加装锯齿。 | 在风电场8个方向边界和8处牧民居住点设置监测点 |
| 1 |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临时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变压器废油、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分类收集、临时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进行处置。 |
| 1 | 施工结束后,对永久占地区域中的未硬化区域、临时吊装场地进行土地整治,施工完成后,对永久占地区域中的未硬化区域采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建设。施工期临时占地禁止占用古墓葬群保护区域。本区集电线路临时用地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塔杆施工场地占地)。对风机机组及箱变区等点状工程区域,对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在本区占地范围内某个区域,采用彩条布等进行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进行覆土于可绿化区域开展绿化和植被恢复。 | 风电机组及箱变区施工结束后,对未硬化区域、临时吊装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59.9hm2,撒播草籽面积59.9hm2,撒播草籽4800kg。施工期的临时占地没有占用古墓葬群保护区域和建设控制地带,S16、S52、D02未建设,减少了对古墓葬群的影响。集电线路区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3.3hm2,撒播草籽面积3.3hm2,撒播草籽300kg,临时用地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草地。对风机机组及箱变区等点状工程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8.25hm2,剥离厚度0.3m,剥离量2.47万m3,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施工作业带,采用防尘网进行苫盖防护,施工结束后进行覆土回填,用于植被恢复。 |
| 1 | 各升压站均**一间10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各油浸式箱变下方均设有事故油池,发生事故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 | 莫乎尔升压站**一间24m2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各油浸式箱变下方均设有事故油池,收集事故变压器油,发生事故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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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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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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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结束后,对永久占地区域中的未硬化区域、临时吊装场地进行土地整治,施工完成后,对永久占地区域中的未硬化区域采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建设。2、施工期临时占地禁止占用古墓葬群保护区域。3、集电线路区:本区集电线路临时用地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塔杆施工场地占地)。4、对风机机组及箱变区等点状工程区域,对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在本区占地范围内某个区域(不影响施工),采用彩条布等进行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进行覆土于可绿化区域开展绿化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风电机组及箱变区施工结束后,对未硬化区域、临时吊装场地进行了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59.9hm2,撒播草籽面积59.9hm2,撒播草籽4800kg。施工期的临时占地没有占用古墓葬群保护区域和建设控制地带,S16、S52、D02未建设,减少了对古墓葬群的影响。集电线路区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区域进行了土地整治,土地整治面积3.3hm2,撒播草籽面积3.3hm2,撒播草籽300kg,临时用地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草地。对风机机组及箱变区等点状工程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面积8.25hm2,剥离厚度0.3m,剥离量2.47万m3,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施工作业带,采用了防尘网进行苫盖防护,施工结束后进行了覆土回填,用于植被恢复。集电线路沿线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牌,输电线采用了较粗哑光色材质。风机叶片中间设置了警示色(红色)标识,风机顶部增加了警示照明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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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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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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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