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水库安全运行维护项目(2025-2026)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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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水库安全运行维护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水库安全运行维护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梅林水库安全运行维护项目(****)

合同金额(元):****05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第五条“质量标准与要求”第2.3项“有害动植物防治”顺数第4行,“......****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薇甘菊清除。根据薇甘菊调查的实际情况,使用工具刀、枝剪、锄、铲对薇甘菊采取人工清除方式,在每年的7至11月份集中清除2次,其中1次在开花初期进行,薇甘菊的治理要在11月中旬薇甘菊开花结果之前彻底清除,对清理后的薇甘菊茎、根进行集中清运、深埋或焚烧处理。”修订为:“......****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薇甘菊清除。根据薇甘菊调查的实际情况,使用工具刀、枝剪、锄、铲对薇甘菊采取人工清除方式,在每年的4至10月份集中清除3次,其中1次在开花初期进行,薇甘菊的治理要在10月底开花结果之前全面完成集中除治,对清理后的薇甘菊茎、根集中处理,不应随意堆放,以防其传播。” 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上述修订不增加相关工作合同费用。本补充协议未予明确的事项,仍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原合同条款第五条第2.3项要求条款不清晰严谨,根据**市地方标准《水库管养规范》(DB4403T 347- 2023)第12.7条要求,对原合同第五条第2.3项条款进行补充。
基于上述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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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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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水库安全运行维护项目(2025-2026)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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