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内燃调车机辅修校验项目公开询价二次公告(NCJ-FZCLD ****)
一.采购条件
****2026年度内燃调车机辅修校验项目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一次公告不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告。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
| 1 |
**车辆段2026年度内燃调车机辅修校验 |
JMY400型内燃调车机 |
辆次 |
4 |
合同期限内间隔6个月 1次 |
**车辆段检修车间 |
按实际校验次数清算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业绩要求:报价人须具有自2016年以来承接内燃调车机辅修校验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和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1年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3.3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参与投标。****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认定存在不良行为,存在合同纠纷正在处理的不允许进行报价。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4日18:00
4.3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2月24日18:00标书代写
4.4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邮件名必须为公告编号)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126.com邮箱。标书代写
4.5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6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3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报价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
5.5 报价人需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行报价,以及因通信等原因导致我方未接收文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函》内相关技术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省**市**区西凤路2号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91-****2554,158****4764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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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