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于2026年1月24日****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配套路网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1、招标文件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凡涉及: (项目名称) (标类或标段),请问编制应该如何填写为宜。
答:招标文件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凡涉及: (项目名称) (标类或标段),均填写为:****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配套路网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 (标类或标段)。
2、
| 序号 |
内容/章节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87页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3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其中绿化工程的施工养护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
| 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88页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26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 |
自本项目实际交工日期之日起计算5 年;(绿化工程除外) 绿化工程:自本项目实际交工日期之日起计算12个月后,移交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养护单位进行后续的管理养护工作。 |
| 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27页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2 缺陷责任 在19.2.2项后增加以下内容: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安排专人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在接到发包人要求处理有关缺陷事项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随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程遗留的缺陷或其它问题。 承包人未履行本款规定的缺陷责任义务,将按照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本款补充第 19.2.5 项: 19.2.5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所在合同段遗留的问题,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上述问题特别是与地方有关的遗留问题,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的,发包人有权单独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中相应扣回,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2 缺陷责任 在19.2.2项后增加以下内容: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安排专人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在接到发包人要求处理有关缺陷事项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随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程遗留的缺陷或其它问题。 承包人未履行本款规定的缺陷责任义务,将按照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本款补充第 19.2.5 项: 19.2.5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所在合同段遗留的问题,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上述问题特别是与地方有关的遗留问题,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的,发包人有权单独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中相应扣回,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19.7 保修责任 19.7(1)目补充内容详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
3、招标文件第四卷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原:
(二)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 年 |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3) |
5000 元/天 |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3) |
10 %签约合同价 |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0元/天 |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签约合同价 |
|
| 6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 调整 |
16.1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合同期内不调价 |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30 %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 |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2) |
无 |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100万元 |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0 ‰/天 |
|
| 11 |
质量保证金限额 |
17.4.1 |
3 %合同价格 |
|
| 12 |
保修期 |
19.7(1) |
自本项目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3年绿化工程除外); 绿化工程:自本项目实际交工日期之日起计算 12 个月后,移交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养护单位进行后续的管理养护工作。 |
修改为:(二)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 年,其中绿化工程的施工养护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3) |
10000 元/天 |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3) |
20 %签约合同价 |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无 |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无 |
|
| 6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 调整 |
16.1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合同期内不调价 |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10%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 |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2) |
无 |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500万元 |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无 |
|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3 %工程**费结算价 |
|
| 12 |
保修期 |
19.7(1) |
自本项目实际交工日期之日起计算5 年(绿化工程除外); 绿化工程:自本项目实际交工日期之日起计算12个月后,移交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养护单位进行后续的管理养护工作。 |
现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变更原因,需延迟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09:30,变更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10:30,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相关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标书代写
在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按照原格式办****银行保函、****银行信贷证明,不影响投标。标书代写
凡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与本澄清答疑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名称:****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日期: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