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执法局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置相关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期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骏源****公司 | ||||
| 地址:**省**市**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 ||||
| ||||
|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1:本项目修改后的评分标准设置仍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本项目技术参数符合性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投诉事项3:本项目业绩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 | ||||
| 2026年2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