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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以下行政许可案件进行批前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内容
申请单位:****
申请内容:****申请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开设出入口)需迁移树木
树木地址:****花园龙东路人行道
砍伐规模:迁移龙东路人行道12株盆架子。
二、公示期限
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4日
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7日
三、意见及反馈
(一)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二)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三)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四)联系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9-****226
联系地址:经开区人民大道中泰华大厦5楼行政审批和信息化组
****开发区住****执法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