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管字〔2026〕6号关于田东县冠旺塑胶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百色-田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东环管字〔2026〕6****塑胶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2-12 15:00

****塑胶厂(个体工商户):

你单位报审的《****塑胶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林场祥周分厂百渡管护站第32林班第171-1、172-2小班(地理坐标:东经107度0分39.172秒,北纬23度36分11.639秒)。项目性质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500m2。项目规模为年产100吨橡皮筋。项目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4.1万,占总投资的44.1%。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944m2,单层钢架结构,高度为8m。由过道分为东西两部分,西面车间内由北向南依次布置原料储存区、密炼区、炼胶区、挤出机区、硫化区,东面车间主要为切条、抛光、包装及产品仓储区域。

辅助工程:新****砖厂办公楼进行翻新改造,位于生产厂房东北面,占地面积约70m2,单层混砖结构)、****砖厂宿舍楼进行翻新改造,位于生产厂房东面,占地面积约460m2,单层混砖结构)。

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工程。

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布袋除尘+多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1套、布袋除尘+30m高排气筒1套、油烟净化器)、废水治理(1个3m3隔油池、1个6m3化粪池、1个3m3沉淀池、1个25m3初期雨水池)、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固废治理(1个10m2一般固废库、1个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和工程作业机械尾气等。施工期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频率、遮盖等防尘措施、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燃油减少扬尘和机械尾气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混炼废气、硫化废气、炼胶过程产生的异味、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投料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定期清扫;混炼废气与硫化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减少炼胶过程产生的异味;锅炉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施工期产生少量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口DA001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的标准限值,恶臭气体、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GB 14554-93);排放口DA002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参考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投料粉尘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同时非甲烷总烃还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后于周边林地施肥,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的清洗及喷洒道路抑尘等,不外排。运营期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锅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作为设备冷却水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排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化。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渣土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渣土全部用于回填和绿化用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部****公司,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废橡胶、锅炉炉渣、锅炉除尘灰、工艺粉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包括危险化学品(如矿物油类、硫磺等)和非危险化学品原料废包装袋,危险化学品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非危险化学品原料废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部门;废橡胶包括切条产生的边角料及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锅炉炉渣、锅炉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农田;工艺粉尘包括定期清理的投料粉尘和炼胶废气除尘灰,均作为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废暂存间要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建设。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区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等降噪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东、南、西面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北面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a类标准。

(五)要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工作。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域为原料储存区、危废暂存间,采取的防渗技术措施要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

(六)要落实和开展《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监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废气排放口应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要求规范设置烟道采样口。

(七)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根据《报告表》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颗粒物排放量0.0425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115t/a,二氧化硫排放量0.0086t/a,氮氧化物排放量0.162t/a,硫化氢排放量0.0014t/a。

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年使用天然橡胶量为70吨,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61.橡胶制品业291-其他”,对应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需在启动本项目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做好排污许可登记。

六、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026年2月1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