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源信金属表带厂年产金属表带350吨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江门-开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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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83MA4X0AX36G余振华
余振华****门市**市
****门市**市**市三****开发区N1幢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金属表带350吨建设项目****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99-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市 ******市
经度:112.718056 纬度: 22.355278****环境局**分局
2024-10-12
江开环审〔2024〕111号****0783MA4X0AX36G001X
2023-08-01100
30****
****0783MA4X0AX36G****
****0783MA4X0AX36G深****公司
/2024-10-01
2024-10-152024-10-30
2024-11-102024-12-06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生产金属表带350吨年生产金属表带350吨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主要生产金属表带,生产过程不涉及电镀、电泳、喷涂、阳极氧化等污染工艺。 机加工:使用数控车床、钻床、冲床、CNC加工中心等设备对外购的不锈钢带原材料进行机加工,使工件形成所需规格,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粉尘、噪声和金属边角料。 上胶:为保证后续切割工序将工件生产成统一规格,需将机加工得到的不锈钢带堆叠成立方块(尺寸:长1.2m×1.08m×0.6m),然后整体送入上胶胶槽内浸泡上胶,方便后续切割加工。本项目浸胶过程约为30min,过程中无需加热,30min后将立方块吊起,进行自然晾干。上胶过程中水性胶水挥发产生有机废气,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此外,本项项目上胶槽直接将水性胶水倒入上胶槽内,无需加水稀释,厂内不设水性胶水调配区域。 切割:立方块晾干后,成为整体,使用切割机进行分割,得到相应的形状,过程中产生金属粉尘和噪声、边角料。 洗胶:将切割成型的工件放入洗胶槽,由于本项目使用的胶水为水性胶水,可溶于水,因此本项目清洗过程使用**清洗,无需添加药剂,清洗完成后自然晾干水分,此过程产生洗胶废水,由于废水中含有水性胶水,因此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洗胶工序,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量;此外洗胶废水约每年更换2次,每次更换为整体更换,更换的废水交由工业零星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打磨:清洗完成后,使用打磨机对工件表面进行简单打磨,使工件表面光滑。此过程中产生金属粉尘和噪声; 发外加工:将打磨完成后的工件发外加工,编织成表带,然后发回本厂进行后续加工; 除油:除油槽内直接倒入外购的除油剂成品,除油槽内无需加水对除油剂进行稀释,然后将发外加工完成后的工件放入除油槽内进行除油,该过程无需加温,常温下即可完成除油,因此除油过程中无废气产生。除油过程中产生的杂质会沉淀于除油槽底部,企业定期进行捞渣后,除油槽母液循环使用,约300天更换1次,项目年工作300天,即年更换1次,每次更换为整体更换,更换后产生的除油槽废母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清洗:除油完成后的工件放入清洗槽清洗,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除油剂和杂质,清洗工序使用**进行清洗,产生的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物化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完成后工件通过吊篮吊出清洗槽,过程中带出部分水分,且日常运行过程中水量会发生蒸发,形成损耗,需定期补充水量,此外除油清洗废水约每年更换3次,每次更换为整体更换,更换的废水交由工业零星废水处理单位处理。本项目主要生产金属表带,生产过程不涉及电镀、电泳、喷涂、阳极氧化等污染工艺。 机加工:使用数控车床、钻床、冲床、CNC加工中心等设备对外购的不锈钢带原材料进行机加工,使工件形成所需规格,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粉尘、噪声和金属边角料。 上胶:为保证后续切割工序将工件生产成统一规格,需将机加工得到的不锈钢带堆叠成立方块(尺寸:长1.2m×1.08m×0.6m),然后整体送入上胶胶槽内浸泡上胶,方便后续切割加工。本项目浸胶过程约为30min,过程中无需加热,30min后将立方块吊起,进行自然晾干。上胶过程中水性胶水挥发产生有机废气,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此外,本项项目上胶槽直接将水性胶水倒入上胶槽内,无需加水稀释,厂内不设水性胶水调配区域。 切割:立方块晾干后,成为整体,使用切割机进行分割,得到相应的形状,过程中产生金属粉尘和噪声、边角料。 洗胶:将切割成型的工件放入洗胶槽,由于本项目使用的胶水为水性胶水,可溶于水,因此本项目清洗过程使用**清洗,无需添加药剂,清洗完成后自然晾干水分,此过程产生洗胶废水,由于废水中含有水性胶水,因此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洗胶工序,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量;此外洗胶废水约每年更换2次,每次更换为整体更换,更换的废水交由工业零星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打磨:清洗完成后,使用打磨机对工件表面进行简单打磨,使工件表面光滑。此过程中产生金属粉尘和噪声; 发外加工:将打磨完成后的工件发外加工,编织成表带,然后发回本厂进行后续加工; 除油:除油槽内直接倒入外购的除油剂成品,除油槽内无需加水对除油剂进行稀释,然后将发外加工完成后的工件放入除油槽内进行除油,该过程无需加温,常温下即可完成除油,因此除油过程中无废气产生。除油过程中产生的杂质会沉淀于除油槽底部,企业定期进行捞渣后,除油槽母液循环使用,约300天更换1次,项目年工作300天,即年更换1次,每次更换为整体更换,更换后产生的除油槽废母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清洗:除油完成后的工件放入清洗槽清洗,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除油剂和杂质,清洗工序使用**进行清洗,产生的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物化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完成后工件通过吊篮吊出清洗槽,过程中带出部分水分,且日常运行过程中水量会发生蒸发,形成损耗,需定期补充水量,此外除油清洗废水约每年更换3次,每次更换为整体更换,更换的废水交由工业零星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上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总VOCs)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和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有机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洗胶工序和除油清洗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寻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进行整体更换,换后的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出工业零散废水处理单位运走处理,更换的除油樓废母液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用噪设备和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拮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四)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一)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上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总VOCs)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和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有机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洗胶工序和除油清洗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寻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进行整体更换,换后的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出工业零散废水处理单位运走处理,更换的除油樓废母液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用噪设备和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拮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四)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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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600 3600 0 0 3600 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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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1166 0.1166 0 0 0.117 0.117 /
0 0.0536 0.0536 0 2 0.054 -1.94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化粪池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正常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喷淋装置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 正常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垫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正常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交由相应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收集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放置于符合标准的危废仓内暂存,然后定期****公司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交由相应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收集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放置于符合标准的危废仓内暂存,然后定期****公司回收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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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方针,重点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销等领域的减排;重点加大活性强的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VOCs关键活性组分的减排。” 本项目属于C3399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均经过有效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方针,重点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销等领域的减排;重点加大活性强的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VOCs关键活性组分的减排。” 本项目属于C3399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均经过有效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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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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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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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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