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宣传视频类拍摄、制作服务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项目编号、标包:****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25.0000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宣传视频类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资格要求:1.1意向承接主体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 1.2意向承接主体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信用**”网站(credit.****.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现场查询意向承接主体信用记录,意向承接主体应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 (二)获取评审文件:1.时间:2026年02月13日08时30分至2026年02月24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路1000****广场1号楼1308室 3.方式:购买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意向承接主体授权代表在领取竞争性评审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审核(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竞争性评审文件购买手续: 5.1意向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意向承接主体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意向承接主体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标书代写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6-02-13至2026-02-28(**时间)。
2、地点:**路1000****广场1号楼1302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琳
2、联系方式:063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