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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开发区江东八路118号爱特园6号楼一层
建设内容:项目****经济开发区江东八路118号爱特园6号楼一层房间,总建筑面积400m2,主要购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等2000余台(套)仪器设备。
联系人:李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