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2.5万吨电子级乙酸乙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979、****71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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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2.5万吨电子级乙酸乙酯升级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高栏港经济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区南水镇石化六路1798号,现因市场发展需求,拟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的产线乙酸丁酯-HS进行改造,用于提纯现有的乙酸乙酯产品,使产品的纯度达到电子级;本项目增加电子级乙酸乙酯2.5万t/a,乙酸丁酯-HS减产2.5万t/a,总产能保持不变。 |
| 环评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