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市职业培训第三方监督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0〕67****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提升培训质量与就业帮扶成效,我局拟通过综合评比法遴选“**县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项目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
二、项目名称
**县2026年职业培训第三方监督管理服务机构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
**县各镇乡、****办事处
四、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服务范围:****社会保障局委托实施的各类职业技能(创业)培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开班前期核查:开班前对参训学员人员类别、年龄核查、重复培训情况、是否为公职人员及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信息进行筛查排除,对培训教师资格、培训计划课时安排进行初步审核。
2.培训过程监管:按照委托方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并通过远程视频进行监管记录。重点检查学员出勤情况与考勤表是否一致、培训教师资质是否合规、实操设施设备和分组要求是否达标、培训是否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报主管部门,同时督促相关方完成整改。
3.鉴定考评监督:培训班结业后,对培训成果鉴定考评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如实记录考评组织实施、考评试题、考评员、考评资质、考评现场秩序等相关情况。
4.就业情况核定。对应认定就业的培训项目,据实核查参训学员就业情况。
5.补贴费用测算:依据上级政策规定补贴标准及扣款事项,精准测算应拨付的培训补贴、鉴定补贴及生活补贴金额。
五、服务费用
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市职业技能培训第三方监督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0〕67号)文件规定,按实际开展监理服务的培训班应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2.5%拨付。所需资金从市、县培训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六、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县新一轮职业技能培训第三方监督管理服务机构遴选工作启动前止。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须为人力**机构,持有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并具有2年以上人力**服务经验。
(三)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查封、冻结、破产和重整状态,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监部门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相关业务(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因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诉讼或仲裁(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状态(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单位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报价、以他人名义报价、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报价无效的情况,否则报价人的报价无效或被否决(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加盖第三方监督管理服务机构印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二)单位简介及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2名以上专业人员资质材料);
(三)单位近两年工作业绩;
(四)办公****办公室提供一张)。
九、遴选数量
通过综合评比方式遴选1家符合要求的第三方监督管理服务机构
十、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县雅泉大道与**西路交汇处****501办公室。
(三)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月敏****3508
十一、报价要求
供应商须以监理服务对应的职业培训项目应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百分比进行费率报价,报价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市场合理水平;同时结合自身服务经验、服务质量、人员配置等因素编制完整、规范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按要求密封提交。标书代写
十二、遴选评审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比法,评审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服务经验、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工作业绩、人员配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十三、评审时间与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6年2月24日-2026年2月26日
(二)评审地点:****四楼会议室(本次遴选不组织供应商现场参与,由****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评审结果及相关补充通知,均通过“**县人力**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媒介发布的信息均不作为本次遴选的有效依据。
十五、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通过“**县人力**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依法签订服务合同。
十六、其他说明
(一)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及相应文件内容均需真实有效、合法,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供应商参与遴选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三)****对本次遴选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
2026年2月10日
“**县人力**市场”微信公众号平台面向社会提供免费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渠道,如需发布招聘信息的企业可直接在后台私信“招聘+岗位需求+联系电话+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照片”,工作人员将尽快对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