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
关于2026年2月12日已受理入河排污口
论证报告公告
根据江河、湖泊**、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设置审核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近日受理****处理厂改造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2月25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25-****511
通讯地址:**市**区**路228****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表1: ****处理厂改造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申请单位 | **** | 法人代表 | 李均昌 | ||
| 详细地址 | **省**市大榆镇洪州大道99号 | 邮政编码 | 629201 | ||
| 单位性质 | 企业 | 主管机关 | ****开发区****管理局 | ||
| 联系人 | 杨俊 | 联系电话 | 182****7933 | ||
| 是否涉密(涉密种类) | 否 | 是否同意公开 | 是 | ||
| 取用水量(万t/年) | |||||
| 服务面积(km2) | 服务人口 | ||||
| 排污口设置类型 | ** | 排污口分类 | 工业 | ||
| 改建 | √ | 生活 | |||
| 扩大 | 混合 | √ | |||
| 排放方式 | 连续 | √ | 入河方式 | 明渠()、暗管(√)、泵站() 涵闸()、潜没()、其他() | |
| 间歇 | |||||
| 入河排污口位置 | 所在行政区:**省**市洋溪镇水洲坝村 | ||||
| 排入水体名称:涪江 | |||||
| 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涪江**、**保留区 | |||||
| 经度:105.413765° 纬度:30.786816° | |||||
| 设计排污能力(t/d) | 32000 | 年排放污水总量(万t) | 1168 | ||
| 工业废水排放量(t/d) | 12100 | ||||
| 生活污水排放量(t/d) | 19900 | ||||
| 混合污水排放量(t/d) | 0 | ||||
| 其它污水排放量(t/d) | 0 | ||||
| 污水是否经过处理 | 是 | 污水处理方式 | 污水处理厂建两套污水处理系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其中: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3.0万m3/d,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悬挂链式节能移动曝气A/A/O池+二沉池+折板絮凝沉淀池+纤维滤料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 ****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0万m3/d,采用“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升流式水解酸化池+调节池+五段巴顿甫生化池(A/A/O/A/O池)+圆形辐流式沉淀池+**度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紫外线消毒”工艺。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其中0.8万m3/d经再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深度处理达到再生水利用标准后,****园区****园区道路、绿化浇洒用水,剩余3.2万m3/d水量****工园区污水处理系统计量后的尾水在排水池汇合,再经D1020×10mm钢筋混凝土管输送至涪江左岸排入涪江。 | ||
|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 | |||||
| 项目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总量 | |||
| 日排放总量 | 年排放总量 | ||||
| COD | 50 | 1.60t/d | 584.00t/a | ||
| 氨氮 | 5.0 | 0.16t/d | 58.40t/a | ||
| 总磷 | 0.5 | 0.016t/d | 5.84t/a | ||
| 申请理由: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市洋溪镇水洲坝村和新溪坝村,设计处理规模4.0万m3/d,****经济开发区涪江左岸大榆坝、小榆坝片区、****园区、新溪坝片区,服务面积约13.80km2,****开发区大小榆坝片区生活、生产废污水。 《****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5〕7号)明确规定,化工园区认定的基本****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化工生产废水纳管率达到100%。 ****园区污水处理要求,**市经开区于2024年开始推****处理厂的改造工作。2025年2月,****改革局以“射发改发〔2025〕346号”批****处理厂改造项目建设,改造内容为“****处理厂进行改造,改造总规模4.0万m3/d,其中3.0万m3/d****园区污水处理,****园区),1.0万m3/d****园区污水处理。工业园区部分改造现状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增加除臭设施等;****园区部分建设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事故池及调节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紫外线消毒及出水计量渠及配套辅助建筑物等”。 污水处理厂改造后,形成两套污水处理系统,其****工园区废污水,处理规模1.0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升流式水解酸化池+调节池+五段巴顿甫生化池+圆形辐流式沉淀池+**度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紫外线消毒”工艺;另****工园区外的经开区废污水,处理规模3.0万m3/d,污水处理仍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悬挂链式节能移动曝气A/A/O池+折板絮凝沉淀池+纤维滤料滤池+紫外消毒”工艺不变。 ****处理厂现状入河排污口位置位于****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按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水厂改造的同时,****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下迁约865m,下迁后入河排污口位置位于该保护区范围外,保护区下边界下游约600m处,同步开展0.8万m3/d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处理厂改造后的尾水排放方案,****园区废污水各经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其中0.8万m3/d经再生水处理****园区企业冷却水和道路绿化浇洒用水,剩余水量再经各自出水计量渠计量后,汇集到**排水池,经**尾水管及排污口外排至涪江。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项目建设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区域水环境改善效果明显,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及受纳水域影响较小,对第三方基本无影响。按《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35号),特此申请项目设置入河排污口,并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