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170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电厂一**侧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0.300≤ 并且 ≤0.600 | 建筑密度(%): | <0.000 | ||
| 绿化率(%): | <0.000 | 建筑限高(米): | ≤3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供电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供电用地 | 21701.5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B0011|****725BB0007|****325BB0016 | |||
| 起始价: | 1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03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03月17日 | ||||
| 备注: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2.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公司。 3.上述地块的挂牌出让采用“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4.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3020.9平方米且≥6510.45平方米。 5.上述地块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0%。 6.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截止之日起两年内。 7.上述地块及地块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分割抵押、分割转让。 8.上述地块对外交通按近远期做好与北侧规划排洪渠衔接。 9.竞得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或者疑似文物的,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10.竞得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需关注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如发现土壤颜色、气味异常或有固体废物填埋堆积,应封闭现场,做好已挖出疑似污染土壤的单独存储、防淋防渗等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及时****分局到现场核实。 11.竞得人接受该地块全部现状条件,不得以“未净地出让”或现状土地条件影响地块开发建设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或要求出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12.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可向自然**主管部门提交《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申请书样本及登记要求详见挂牌文件),对已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且符合登记条件的用地,自然**主管部门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交证”。 13.竞得人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办理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足额缴**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4.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15.上述地块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竞买人可自行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结合该评估报告对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及承担相关费用。 16.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样本详见挂牌文件)。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合同》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成交确认书》失效,出让人不予签订《合同》,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受让人达到转让条件发生转让的,次受让人须承接《合同》及《监管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重新签订《合同》及《监管协议》。 17.****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涉及受让人资格条件限制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次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监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和要求。 18.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19.上述地块建筑密度:具体做方案报批。 20.上述地块绿地率:具体做方案报批。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款为一般情况下的要求,该地块挂牌出让对象以下列要求为准: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被列入“信用中国”[含“信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相关失信记录消除前,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买。经审查,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但参与土地竞买的竞得人,其竞得结果无效,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使用保函参加竞买的,要求兑付保函)。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2月28日 至 2026年03月16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省公共**交易平台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3月06日 至 2026年03月16日 到 **市**区迎宾北路3333****中心1号楼504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6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3月16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粤公平”**市公共**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03月06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3月1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挂牌文件下载 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26年2月28日9时至2026年3月16日17时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省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粤公平)网站下载《挂牌文件》。 (三)网上竞买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粤公平”**市公共**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 (四)网上竞买操作说明 竞买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实名注册,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须与网上交易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具体流程可登录“粤公平”“服务指南”下载《用户手册》(下载地址:https://ygp.****.cn/#/440400/fwzn/detail?id=176********28873474)。 (五)竞买资格申请和核验 竞买人应于2026年3月6日9时至2026年3月16日17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核验,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核验。 (六)保证金交纳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17****银行到账为准)。 (七)网上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6年3月6日9时。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10时。 (八)本次交易过程全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咨询电话和地址 ****交易中心:注册咨询(0756)****181,业务咨询(0756)****738、****778(地址:**市**区迎宾北路3333****中心1号楼4楼交易大厅)。 ****发展中心:(0756)****635、****379(地址:**市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发展中心****中心咨询及查勘电话:(0756)****005、****873(地址:****服务中心B2栋209)。 (十一)网址 自然**局网址:http://zrzyj.****.cn “粤公平”网址:https://ygp.****.cn/#/440400/index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cn/#/440400/jyxt **** ****发展中心 ****交易中心 2026年2月12日电子标服务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迎宾北路3333****中心1号楼5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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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6-****738、075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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