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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委托****承担“5000吨/年乙硫醇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5000吨/年乙硫醇装置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
建设内容:****5000吨/年乙硫醇装置技改项目总投资622万元,主要原料为乙烯、硫化氢,原3000吨/年乙硫醇装置新增一套合成反应器将产能扩增至5000吨/年,针对原有合成工艺路线的不足进行优化改造。项目位****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现有厂区内。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开发区****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88****9531
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原路1号环保局集资楼1号楼一单元1502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1****8095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至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公示前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