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大道主辅道及江顺大桥交通标线翻新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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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主辅道及江顺大桥交通标线翻新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1、项目名称:**大道主辅道及江顺大桥交通标线翻新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2、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3、联系电话:0750-****219。

4、采购控制价:265,647.62元。

5、采购方式:询比。

6、评审时间:2026年2月10日。

7、公示期: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2日。

8、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内容

成交金额

(人民币:元)

服务期

1

****

**市**区发展大道2号1707室

**大道主辅道及江顺大桥交通标线翻新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246,672.8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7日历天

对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也有权不予受理:

①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②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起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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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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