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环镇生态廊道保护和修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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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2-12
名称: **市三角镇环镇生态廊道保护和修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2-12
主题词:
**市三角镇环镇生态廊道保护和修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市三角镇环镇生态廊道保护和修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工程信息公示如下:

一、概况

工程名称:**市三角镇环镇生态廊道保护和修复工程

实施单位:****

建设地点:**市三角镇

工程概况:三角镇环镇生态廊道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全长约17.05千米,总面积约为206.73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河堤生态化建设工程、生物栖息地修复工程、大堤(背水面)缓冲区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范围见后附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工程对当地社会、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工程对居民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

(3)该工程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对该工程实施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及本次社会稳定性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周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四、公示说明

1.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2.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并开展抽样问卷调查、走访调查等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吴立锋

联系电话:0760-****3911

地址:**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2.评估单位:****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60-****1192

邮箱:****@126.com

地址:**市**镇**大道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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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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