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铁置业新建道路及新区道路改造、山体修复项目结算审计(二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代理机构: ****

采购单位: ****

获取文件时间: 2026-02-13 00:00 - 2026-02-27 23:59

开标时间: 2026-03-09 14:30标书代写

招标地点: **省/**市/**区

详细地址: ****公司:**省**市**区方兴大厦一栋,详细地址请于开标前一天致电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收费标准

平台使用费: 100 元 大写:壹佰元整
平台服务费: 查看计算公式 (平台服务费只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赣铁置业**道路及新区道路改造、山体修复项目结算审计(二审)招标公告


**** 受****委托,对赣铁置业**道路及新区道路改造、山体修复项目结算审计(二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铁置业**道路及新区道路改造、山体修复项目结算审计(二审);

2.项目编号:****;

3.项目预算:基本费不超过本项目送审工程造价的1.0‰,结算审计效益费不超过4.2%;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服务期

备注

赣铁置业**道路及新区道路改造、山体修复项目结算审计(二审)

1项

基本费不超过本项目送审工程造价的1.0‰,结算审计效益费不超过4.2%

至本项目结束

采购需求及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 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其他条件:

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②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7日登录**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jdzsgqcg.****.com/)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缴纳平台使用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备注: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发布媒体:**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jdzsgq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四、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9日下午14:30整(**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的递交(线下评审):

2.1、请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及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为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文件,并注明供应商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准时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2.2、开标地点:****公司:**省**市**区方兴大厦一栋,详细地址请于开标前一天致电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2.3、为规范本项目采购交易流程,保障平台有序运行,现将**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收费标准明细公示如下:

一、报名阶段的平台使费

1、项额0-50万元(不含),按照50元/供应商收取;

2、项额50(含)-100万元(不含),按照100元/供应商收取;

3、项额100(含)-200万元(不含),按照200元/供应商收取;

4、项额200万元(含)以上,按照300元/供应商收取。

二、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1、单笔交易额0-10万元(含),按照成交额的0.4%向中标企业收取;

2、单笔交易额10-50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额的0.6%向中标企业收取;

3、单笔交易50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额的0.8%向中标企业收取(封顶1万元)。

本次公示的**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景德****发展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535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光华东三路489号1栋6层610、611号/****公司:**省**市**区方兴大厦一栋三层22号商铺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87****0761

2026年2月1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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