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目标
供应商根据国航需求制作并提供航行情报AIP运行数据,在数字化签派放行系统对数据实现采集、校核、修订、管理等功能,满足数字化签派放行系统目标的实现。
航行情报AIP运行数据应满足:
数据类型包含AIP类扩展数据及通告类扩展数据。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机场扩展数据、跑道扩展数据、航路及情报区扩展数据等。具体数据项及要求至少包含在《AIP运行数据需求描述单》中(见附件),数据格式应满足签派放行系统运行要求。
数据范围为全球,国际数据以AIP为准,国内数据以NAIP为准,数据覆盖区域满足国航实际运行范围需求。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RTCA DO-200A 航空情报数据处理标准
(2)RTCA DO-201A 航空情报标准
(3)ICAO DOC 8126 航空情报服务手册
(4)ICAO ANNEX 15 航空情报服务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航行情报AIP运行数据应在支持上述功能目标的前提下,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数据精度
数据满足RTCA DO-201A的数据精度表中标明的数据在交付时的精度等级。如果数据为计算值,数据类型为RTCA DO-201A规定类型,计算值精度也符合标准,若数据类型非RTCA DO-201A规定范围,在相应资料说明数据所达到的精度。
(2)分辨率
数据满足达到RTCA DO-201A的数据分辨率表中标明的数据在交付时的分辨率要求。
(3)数据保证
循环冗余码校验(CRC)能够保证数据满足RTCA DO-201A的数据保证等级。
(4)可追溯性
数据和数据生产过程具备以下:
①各数据要素唯一识别;
②数据文件记录日期/时间,和用户识别;
③系统存档数据,数据在“使用”中即可追溯其来源及错误根源;
④数据制作过程中数据维护、检查、操作的各项记录和人员记录;
⑤客户化内容的提出与取消记录;
⑥其他可追溯性相关内容。
(5)数据时效性
生产数据时效时间段是正确的,交付数据时有数据有效期标注,不同数据有效期依据由更新周期或数据本身特性决定。提交周期数据时遵循AIRAC周期公布航空信息。航行通告制作的数据有效时间依据相应航行通告生效、失效时间。
(6)数据完整性
数据类型的完整与数据覆盖区域的的完整性满足国航实际运行范围需求。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数据以ARINC424数据为基础制作,以AIXM5.1模型进行设计。资料源为各国家和地区公布的AIP和其他相关官方资料。
(2)AIP数据(国际数据以AIP为准,国内数据以NAIP为准)的交付将按照AIRAC(国际航空资料生效周期)进行,同时与中国民航局空管局情报资料的发布频率同步,即每28天为一个交付周期。一般在AIRAC生效前7-10天提交,也可根据运行需要,交付定制期数据。针对SUP和AIC,一般在SUP和AIC生效前7-10天或根据实际情况交付,但应承诺及时交付。
(3)航行通告数据的交付为实时交付,具体依据通告生效时间提供。其中1小时生效内生效通告在30分中内提供,1-8小时内生效通告在1小时内提供,8-24小时生效通告在2小时内提供,24小时之后生效通告在8小时内提供。当通告内容复杂,如包含SUP和AIC、行政区域范围等时,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但应承诺及时交付此类数据。此外,在上述交付时间的基础上,按通告生效时间顺序交付。当国航因运行范围变更需要调整数据范围时,供应商应自收到国航通知后12小时内开始提供不间断服务。紧急情况下,自收到国航通知后30分钟内开始提供不间断服务。
(4)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数据服务和技术支持,确保问题在48个小时内解决。
(5)提供定期培训服务,供应商应定期与我方进行业务交流,及时了解我方需求。并向我方提供AIP运行数据相关的培训,提升我方AIP运行数据管理能力。
(6)配合我方质量审计工作,我方向供应商提供工作质量检查单,供应商按照要求于30个自然日内反馈服务质量内审结果;或配合我方现场开展服务质量审计工作。
5.验收标准
(1)数据验收标准
在RTCA DO-201A范围内的数据,依据RTCA DO-201A进行验收,非RTCA DO-201A范围内的数据,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进行验证。
验收方式:
抽检或系统测试:根据实际情况,对提交的数据进行人工抽样检查或通过系统工具检查全部数据的合格合规性,发现与标准不符的错误,即认定本次提交为不合格数据。
(2)数据处理验收标准
依据RTCA DO-200A,对数据处理过程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定期和非定期数据审计,审计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审计内容进行,至少包含手册审定、现场审定两种形式。其中任意一种形式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八)供应商必须符合采购内容与需求的要求。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供应商报名材料,需逐份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如页数较多,请同时加盖骑缝章),提供彩色扫描件。
(三)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材料提交,视为有效报名。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报名期间如遇平台操作和系统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10-****5959/5421/5484进行咨询。标书代写
(四)报名材料尽量为PDF完整文件,避免上传多张图片。
(****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需前往平台按照要求完成注册,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六)官方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pur.****.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发布媒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