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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公司41.895%股权 |
| 其他资产 |
| ****;****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 **市 |
| 10.9954万元 人民币 |
| 20 |
| 2026-02-12 |
| 网络竞价 |
| 1.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转让底价为10.9954万元,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19.969%股权,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转让方****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19.918%股权,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转让方中铁建****公司转让标的企业0.999%股权,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0.999%股权,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转让方******公司转让标的企业0.01%股权,转让底价为10.995万元。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本项目转让底价,即10.9954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底价占本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项目转让方****认缴标的企业项目资本金95001万元人民币(包括注册资本22318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72683万元人民币),已实缴项目资本金2500万元人民币(包括注册资本587.25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1912.75万元人民币)。****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19.969%股权对应未实缴的项目资本金85001万元人民币(包括注册资本19969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65032万元人民币)。转让方****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的标的企业19.918%股权对应认缴标的企业项目资本金84783万元人民币(包括注册资本19918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64865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转让方中铁建****公司转让的标的企业0.999%股权对应认缴标的企业项目资本金4250万元人民币(含注册资本999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3251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的标的企业0.999%股权对应认缴标的企业项目资本金4250万元人民币(含注册资本999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3251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转让方******公司转让的标的企业0.01%股权对应认缴标的企业项目资本金43万元人民币(含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33万元人民币),已实缴注册资本2.5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8.25万元人民币,尚有项目资本金32.25万元人民币(含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24.75万元人民币)未实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继受缴足本项目各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股权对应的项目资本金(包含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的义务。 3.标的企业已签署《**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合同》、转让方已签署《**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协议》及《**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协议补充协议》,本项目受让方需继承各转让方在**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相应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4.本次股权****人民政府****委员会审核程序,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人民政府****委员会审核同意。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自行判断自身是否具备成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交易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交易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若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股权转让未能通过相关审核、备案手续,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的,视为受让方违约,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5.其他信息详见转****交易所的备查文件。意向受****交易所提交如下材料后,方可查阅转****交易所的备查文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3)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领取联系电话:189****2779);(4)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