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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二期)-叉河镇片区供水主支管工程》询比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采购方案编号不一致的问题,发布本补疑:
经审核,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出现的采购方案编号存在不一致处,分别为“FWFA000****1502”与“****”,上述两个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均可使用。标书代写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涉及采购方案编号处,填写上述任一编号均可接受,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标书代写
为确保采购流程规范,自本补疑发布之日起,本项目后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澄清答疑、成交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统一采用编号“****”。
编号“FWFA000****1502”在本项目本次采购中仍可使用,后续不再延用。
除上述编号不统一问题明确处理方式外,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特此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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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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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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