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工业园(建设运营一体化)已由 福****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24〕A04038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2451.9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区鼓山镇福兴投资区内后屿路6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总承包)为****16861元,计算方法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3.2.3及3.2.4要求;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57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时间)起30日历天内完成地基处理、桩基施工图设计及通过桩基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并申领桩基先行施工许可;桩基施工图纸审查通过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各专业施工图(包含建筑、结构、幕墙、给排水、暖通空调、强弱电、消防、室外总体等)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完成后15天内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申领正式施工许可。工程预算书应于各专业施工图审查完成后45天内提交;桩基先行施工许可办理完成后60日历天完成全部桩基工程。正式施工许可证取得后27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主体结构封顶。合同总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含桩基检测时间),若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开工的,总工期按逾期开工天数相应顺延;
2.6 标段划分(如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单位的审查;(2)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采购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4)运营质量应符合本项目运营合同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负责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13 09:00:00 至 2026-03-19 09:45:00 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②银行保函;③担保保函;④投标保证保险;⑤或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3-19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文件的规定,工程担保保函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件、闽建筑〔2018〕19号文件和闽建筑〔2021〕16号文件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银行****银行保函应为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招标人请****银行不得要求其提供证据或陈述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付款通知等,须无条件付款),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中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公司,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人应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且在合同签订前。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有效期,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须**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若未按要求**有效期的,招标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无息退还。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东水路76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省**市**区东水路76号
电话:0591-****7641,传真:/
联系人: 叶先生、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茶园路18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1-****0891,传真:/
联系人: 魏先生、林先生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cn
联系电话:0591-****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市**区岳峰镇福新中路226号
联系电话:0591-****0510
****中心名称:福****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滨西大道199号(**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