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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3500万元建设“****屠宰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屠宰场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社区8组
项目投资:35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业建筑4041.88平米,****办公室846.24平米,门卫室15.46平米,车库及设备用房442.26平米,共计5345.84平米。主体工程为砖混、钢结构等一体化生产车间,建成后年屠宰生猪151200头,生产设备按照2026年生猪屠宰160项标准配备最新标准化、自动化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区中兴街173号
联系人:张利
联系电话:158****6001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市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28-****3847
电子邮箱:****@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详见附件)
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