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荷鱼湾经营权对外公开出租公告项目
地州/市:博州
县/市:**市
乡/镇:青得里镇
标的情况:出租经营权流转面积:500亩(具体面积以勘界报告红线为准)
出让方建设的鱼塘及建筑物,主要用于开设农家乐,包括餐饮,住宿,游乐,垂钓,养殖,露营等项目。
出租年限:18年(2026年3月2日--2043年12月31)
出租底价:90万/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方式:e聚农宝APP参与
报名保证金: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竞价时间:2026年3月2日下午16时整(**时间)
竞价地点:**市青得里镇克日木村(会议室)
联系人:****中心:132****6921
备注说明:
(一)出租流转区域:****
(二)出租经营权流转面积:500亩(具体面积以勘界报告红线为准)
相关情况:出让方建设的鱼塘及建筑物,主要用于开设农家乐,包括餐饮,住宿,游乐,垂钓,养殖,露营等项目。
(三)出租经营权流转价格:90万/年
(四)出租经营权流转年限:18年(2026年3月2日--2043年12月31)
本次挂牌标的为出让方建设的鱼塘及配套建筑物,权属清晰,主要用于经营农家乐,可开展餐饮、住宿、游乐、垂钓、养殖、露营等多元项目,规范盘活农村资产,推动农文旅融合与乡村**。
1.成交人须于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村集体签署正式承包合同。
2.成交人应在每年7月31日之内,全额缴清承包款项。(遵循“先付款后用地”原则。承包费的支付方式可依据合同约定协商确定。若成交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承包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则视为违约,其竞价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村集体重新组织发包。)
1.具备承包经营相应能力,承诺遵守耕地保护相关规定,自愿参与出租经营权流转的公开竞价活动并严格履行相关约定。
2.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能够独立承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竞价。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2日
2.报名方式:登录****交易中心线上系统APP(“e聚农宝”应用程序),于该平台内查找对应经营权流转项目(村队)进行报名,报名保证金: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3.报名流程:
第一步:扫码下载“e聚农宝”或通过“应用宝”搜索“e聚农宝”下载APP。
第二步:下载完成后,点击“我的”,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完成身份验证。
第三步:进入土地交易大厅,查找目标地块,点击“预约报名”,认真阅读竞价承诺书后输入验证码完成报名。
第四步: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通过银行人工窗口、ATM****银行转账缴纳保证金,并在APP内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审核。
4.竞价保证金:
金额: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缴纳要求:须于报名时完成缴纳,并在“e聚农宝”APP内上传凭证。
备注:缴纳时须注明“XXX(姓名/单位名称)保证金”(代缴保证金及现金形式缴纳均不予受理)。
退还规则:竞价程序结束后,除竞得人外,其余参与竞价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保证金,将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5.参与本次公开竞价者,须亲自到场或通过移动终端远程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并于指定保证金账户内足额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后,方可获得竞价资格。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6.报名联系人: ****中心:132****6921
7.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村队联系方式:133****8210
1.竞价时间:2026年3月2日下午16时整(**时间)
2.竞价地点:**市青得里镇克日木村(会议室)
本次竞价由****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收费标准参照新发改服价〔2026〕52号关于核定**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竞价成交人须于成交当日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将自竞价保证金中直接划扣)。
成交结果将于****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进行公示。
1.电子合同签订:成交方与出让方签订租赁经营权流转电子合同及相关耕地保护补充合同,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该村完成签约。
2.合同备案:成交方应在****交易中心网签系统完成电子合同的备案,****农经站完成纸质版合同的备案,同时完成出租经营权流转登记。
1.参与竞价人数不足3人时,不得开展公开竞价。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或监督方代表缺席时,均不得进行公开竞价。(备注:若报名截止后报名人少于3人,经受让方及监督方共同确认,可转为协商方式出让交易标的。原则: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公告标底价。)
2.若报名截止后仅一名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同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弃权(出让方不同意除外),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报名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该意向受让方视为接受最低流转价格,不得在第一轮报价中弃权,否则将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并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4.公开竞价结束后,对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且未成交的参与人,其保证金将于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5.在竞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其保证金将予以扣缴,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6.如成交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足额支付承包费,出让方有权收回并重新流转经营权,且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本次出租经营权流转采取现场竞争性电子竞价方式。
2.本次出租经营权流转采取现场竞争性电子竞价方式,以初始标底价与最低加价金额之和作为起报价,采取多轮加价竞价机制。首轮报价须以标底价为基础,加价幅度不低于5000元/年;后续轮次则以前轮最高报价作为新标底价,并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加价竞标。
3.经多轮电子竞价后,最终最高报价者将被确定为成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