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长宁县2026年大豆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长宁镇大豆种子供货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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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2026年大豆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工作要求,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原则上,现拟通过公开选择方式选定**镇2026年大豆种子供货主体,为**镇2026年大豆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提供大豆种子供货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豆复合种植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拟采购大豆种子发放到农户,推广大豆复合种植面积6000亩以上,拟采购总金额不高于294000元,具体采购数量在正式采购合同中体现,拟采购****农业农村局推荐品种,具体如下:

1、春大豆品种:川豆155。

2、夏大豆品种:贡夏豆20、贡夏豆23、南夏豆33、南夏豆27、南夏豆25、南夏豆38、川农夏豆3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申请人系种子生产型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②申请人为经营性企业的,在提供自己的《营业执照》,还应提供种子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诉讼纠纷的败诉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的特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主体申报

有意向的申报主体于2026年2月25日下午18:00前到****202室现场报名(联系人余池,联系电话135****777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可不提供)。经审核符合参与招选条件的供货主体现场领取《**镇2026年大豆种子采购(2026年大豆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竞价单》,并于2026年2月27日上午10:00前向****交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本次选择供货主体采用多家竞价的方式,如只有一个主体报名,则另行公告选择供货主体时间。

四、选定办法

本次选择供货主体采用低价中标,参与竞标的供货主体需春大豆和夏大豆至少各竞价一个品种,只竞价春大豆品种或只竞价夏大豆品种的视为无效竞标。参与竞标的供货主体于2026年2月27日上午10:00在****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竞标,将填写好的《**镇2026年大豆种子采购(2026年大豆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竞价单》密封包装,在竞标现场统一同时拆封,春大豆和夏大豆价格分别竞标,各竞选一个品种,价格最低的品种(供货主体)视为中标。如两个以上的品种(供货主体)竞标价格相同,则进行现场二次报价。未中标的供货主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竞标保证金。

五、结果公示

本次选择供货主体中标结果在相关官网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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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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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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