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大千保温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吉林-长春-农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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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锅炉房 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 2026-02-09 08:39
农环审[20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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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县开安镇万来村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总投资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依托厂区现有锅炉房,拆除原有1台2t/h生物质锅炉,**1台4t/h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将原有30m烟囱增高至35m。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生物质锅炉排水、反冲洗水用于厂区降尘、绿化,不外排。生产区地面必须全部硬化,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避免噪声污染,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灰渣、除尘灰全部外售综合利用;软化水制备废树脂收集暂存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项目由**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环境局****分局

2026年2月9日

抄送:**县生态****执法大队,****.

印发机关下载:****环境局****分局

2026年2月9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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