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废旧办公设备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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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江****管理局废旧办公设备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6年3月12日10:00起至3月13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n/)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废旧办公设备一批整体拍卖(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机、空调等共1112项),资产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整体拍卖起拍价5.9048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1.资质要求:①竞买人应****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

②本次拍卖的废旧设备,买受人如需拆解利用,必须送至持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进行拆解回收。

③竞买人须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存在其他个人或单位借用竞买人名义参与竞买;如因违规让他人冒名竞买,或买受人违规处置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④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竞拍。

⑤不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或借用他人名义参与竞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⑥本标的无优先购买权。

请竞买人全面了解所拍标的特殊性质,自行核实是否符合竞拍资格,确认符合资质要求后再参与竞拍。

2.竞买人一旦竞拍成功即转为买受人,买受人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受让人,一律不予变更和修改。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在现场展示。

四、标的看样:2026年3月9日--3月10日(上班时间,看样须提前预约)展示看样,请竞买人与拍卖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标的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有意者可与拍卖人联系了解情况或自行尽调,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未尽调或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拍保证金的缴纳及竞买方式

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保证金、报名费缴纳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17:00时截止,竞买人登录中拍平台(网址:http://paimai.****.cn/),在该网站首页点击“免费注册”,根据提示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登记、申请、缴纳保证金及报名费,以线****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支行、账号:1289 1303 4510 301)以到账为准,不计息。)如有疑问可根据主页下端的帮助进行操作。竞买人一经出价,则表明完全认可交易标的的现状及本公告及竞买须知文件所有约定内容。报名费:500元。

特别提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前,必须先完成登记及提交竞买申请;以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跨行交易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尽量提前缴纳保证金。

六、拍卖成交价款及其他服务费的结算方式

1.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拍卖人所有。

2.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全额一次性直接转到委托人指定账户。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拍卖人所有。

3.平台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成交页面显示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4.拍卖服务费:拍卖服务费按成交价的4%收取。该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支行、账号:1289 1303 4510 301)。

5.保证金的结算: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不计息)在拍卖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成交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完成拍卖标的移交提取、提供处置报告、处置视频原件交给拍卖人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6.特别提示

(1)竞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七、标的的交付

1.标的按现状进行移交,所拍标的请竞买人现场核查,确认无误后再参与竞拍,如有部分报废设备的零部件已损坏或缺少零部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委托人在收到买受人全部拍卖价款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进行标的实物移交,买受人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委托人处,双方当场签订标的实物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表示移交完毕,标的的一切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相关手续,提取标的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则买受人前期缴纳的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均不予退还。

3.标的在实物书面移交之前所产生的保管费等全部费用或相关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标的实物书面移交之后所产生的安全责任、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转移要求:①所拍资产在拆除、转运过程中,要求买受人必须采取积极的安全、消防、交通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如在拆除、装载、转移或运输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②买受人必须自行前往标的存放地搬离,且自行承担拆除、装载、运输和人工等全部费用和安全责任。

5.标的转移时间:买受人应自书面移交之日起与委托人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转运和清场工作。避免因时间问题产生不必要的丢失纠纷或损失等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标的的交接和搬离工作,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买人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标的拆除时间、标的存放地点、标的性质的特殊性质、行业规定、数量、体积以及现场搬运的难易程度等,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离工作)。

6.标的处理方式:买受人必须按《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0号)、《****保护厅关于下发〈**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如因买受人违规处理标的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此条。

八、特别提醒

1.买受人对所拍标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和行业要求合法合规地进行二次利用。拍卖成交资产移交后,如因买受人违规操作和使用或另作他用、私自报废等情况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经济处罚、投资风险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且不影响拍卖结果,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一律不作退还。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此条。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3.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由拍卖人全额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不计息),拍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本次拍卖的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使用任何方式(包括:资产数量、规格型号、购置日期、生产厂家、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做的公示、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请各位竞买人在拍卖公告期内一定到标的处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查勘,对拍卖标的范围、现状、情况及瑕疵进行认真详细的核查,并结合《拍卖公告》及附件资料中的数据和内容对资产进行认真踏勘、核对、测算,了解标的完整性、有无专业标识、破损等情况,并自行查验标的外观、核实标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确认无误后再自行判断是否参加竞买。我公司不对标的质量、生产厂家、、购置日期、重量、规格型号、尺寸、功能、性能及完整性等问题,以及标的显性或隐性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法律责任。竞买人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则视为对此约定知悉并接受,且已完全知晓和清楚资产的相关情况、状况及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任何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拍卖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提货的,均作违约处理,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对原买受人采取但不限于寄送追款通知书、刊登追款公告、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追缴。

(《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6.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按国家规定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等,并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交割、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加应价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的现状,并对此约定知悉并接受,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7.买受人对所拍标的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如因买受人违反规定带来的严重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一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8.在整个拍卖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因疫情管控、自然灾害、市政施工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委托人或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经成交的标的进行实物移交、转移等,相应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同时买卖双方和拍卖人都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9.在整个拍卖工作中,如是委托人或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纠纷,经济损失和赔偿,以及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由委托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一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佣金作为拍卖人的合法收入,应当受法律保护,即拍卖服务费拍卖人一律不作退还。

九、因标的为国有资产处置,如委托人来函通知变更拍卖公示内容,本公司有权进行更新,公示信息以最新修改的为准。

十、其他具体情况、违约事项等详见本次拍卖的《竞买须知》。

十一、咨询电话:028-****5729、199****5729****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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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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