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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财政厅 ******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厅关于印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规程〉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市金元****公司龚家沟页岩矿未有偿处置**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现将**市金元****公司龚家沟页岩矿未有偿处置**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结果作为矿业权人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依据。公告结果从即日起一年有效。
附件:1.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公告表
2.评估报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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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