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需求公示(2026-VQAFWJ-F4002)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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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垃圾清运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就垃圾清运项目进行需求公示,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垃圾清运

三、项目情况:

(一)服务范围:4个院落每天产生生活垃圾7桶(240升/桶)、厨余垃圾4桶(120升/桶)、其他垃圾5桶(240升/桶)的收集、装运、运输及处置;

(二)服务内容:①日常清运作业要求。收集与装车:每日至少清运2次(具体时间由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约定,通常为清晨和傍晚)。清理作业时需轻拿轻放,垃圾不落地、污水不滴漏。清运后须将垃圾桶归位、盖好桶盖,并清扫周边散落垃圾。运输要求:必须合适全密闭、防渗漏、标识清晰的专用运输车辆。运输途中必须覆盖严密,确保无抛洒、无气味逸散、无二次污染。严禁将不同种类垃圾(如生活垃圾与厨余垃圾)混装混运。处置与记录:运至指定处理地点后,应取得规范的处置凭证或过磅单。须建立每日清运台账,记录清运时间、桶数、处置地点等信息,供甲方核查。②人员与设备要求。服务团队:须指派固定的项目经理和相对稳定的作业班组,并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所有现场作业人员需统一着装、持证上岗、行为规范。车辆设备:投入的运输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符合环保和交通法规要求。应在车身显著位置喷涂或张贴服务单位名称。③应急要求。应急保障:如遇院落组织大型活动、检查、极端天气等导致垃圾量临时剧增,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增加清运频次或运力,确保垃圾不过夜、不堆积。

四、预算金额: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最高限价34.86万元。

五、公示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日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七、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反馈至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须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双面复印件)

3.意见建议及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助理 电话010-****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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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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