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书香门第**村改造项目规划批前公示牌
该项目位于**县鹤子大道与纵七南路交汇处东南侧CN07-A11-01地块(欣山镇修田村鹤子大道南侧),建设单位为****,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含配套商业),建筑用地面积为53491.59m2(80.23亩),规划条件主要指标要求:容积率1<3,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住宅、配套商业、社区服务设施须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住宅0.8个/户,商业配套0.8个/100m2建筑面积,住宅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1.0个/户,商业配套4.0个/100m2建筑面积;地块内须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且人均不低于0.1㎡,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须按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物业管理用房,且最低不得小于120㎡,****委员会办公用房不小于20㎡;须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配建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邻近的地块统一配建,本地块可不再额外配建。
本次规划建筑方案共布局14栋住宅,在地块北侧规划布置2栋26层住宅与2栋15层建筑,在地块中间规划布置4栋26层住宅建筑,在地块南侧规划布置6栋 26层住宅建筑,小区底层架空作为公共活动空间,在北侧及东侧沿街设置1层裙房作为商业网点,在小区南侧及东侧沿街设置 1 层裙房作为商业网点,有利于形成完善本区域商业配套设施,形成商业气息,在 1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 11#、 15#楼一层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在室外设置体育活动场地;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布置在12#、13#楼一层,**条件、通风条件良好。8#、9#、18#住宅架空层设置公共食堂、健身房、自习室、儿童游乐室等配套功能,完善小区的配套功能,更好的为小区服务;用地面积为53491.59m2(80.23亩),总建筑面积为228507.03㎡,容积率2.998,建筑密度为22.50%,绿地率为35%,停车位按照《关于优化规划管控要求促进我市住宅品质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要求进行设置,机动车停车位为98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为1367个,社区居家养老用房为305.34㎡,物业管理用房为506.84㎡,建筑高度(不含装饰构件)最高为80米。
现就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情况征询周边业主及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2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013
意见反馈邮箱:****@163.com
备注:该图文仅为批前公示所用,最终方案的图纸和数据以最后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