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2-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年翻**制作5000吨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翻**制作5000吨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4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461
通讯地址:**省**市**县巴****生态环境局(344200)
| 项目名称 | ****年翻**制作5000吨机械设备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吴澄大道****公司内 |
| 环评机构 | **** |
| 建设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县吴澄大道****公司内,租赁****公司厂房车间钢架结构房,占地面积18114.18m2。项目为**项目,属于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项目主要利用旧机械设备以及板材、水性漆作为原材料,购置喷漆设施、打磨设施、焊机等生产设备进行生产活动。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翻**制作5000吨机械设备。 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生产工艺流程:表面清理→表面修补/翻新→涂腻子、打磨→喷涂、晾干→入库;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清吹灰尘、下料粉尘、腻子打磨粉尘以及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以及有机废气。其中颗粒物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 2186-2025)表1限值,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根据调查,本项目建设所在厂房高度12m,周边200m范****人民医院,高度为33m。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1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因此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以GB16297-1996要求的3.5kg/h,严格50%执行,为1.75kg/h。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 2186-2025)对排气筒高度和排放速率作出此要求,因此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不从严执行。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及修改单要求后排入**河。 3.噪声 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项目区划为3类声功能区,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 dB(A),夜间≤55dB(A)。 4.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