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腾景新材料年产1500吨消费类磁组件加工项目 | **市**县策武镇稀土一期大道18-1号(****工业园区内) | **** | **智鼎环境****公司 | 项目(代码:2602-350821-04-01-176810)位于**市**县策武镇稀土一期大道18-1号(****工业园区内),租用**省****公司建设的**工贸机加工标准厂房。项目采用钕铁硼原料、**石板、防锈液、切消油、502胶、煮料液等原辅材料,经磨削、粘料、切割、煮料、清洗、倒角、清洗烘干、振动脱屑等工艺,年产钕铁硼磁钢1500t及副产品磁泥及块片料205t。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磨削、超声波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脱胶磁件清洗、磁泥挤压废水回用于煮料,煮料废水经**工贸机加工标****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园区污水管网,汇****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主要生产工段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废**石块、废玉米芯等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废切消液、废胶水瓶、废润滑油、油渣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最**增COD:0.0225t/a,NH3-N:0.003t/a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