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县田****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Kfpwla7XAa557Fv2q8EBFwpwd=poya
提取码:poya
(2)纸质报告书查阅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咨****公司
联系人:晏工 联系电话:131****6583 电子邮箱:****@qq.com
单位地址:**省**市**区**大道228****广场商业办公楼C栋504室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示。
****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