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前郭海勃日戈粮食物流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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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 **前郭海勃日戈粮食物流产业园项目 | **省**市前郭尔罗斯****经济开发区阿拉坦大**280米 | ****院内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前郭县海勃日戈镇腰井子村47幢1号,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东侧为耕地,南侧为耕地,西侧隔G203国道为耕地,北侧为居民、大棚及耕地。厂区原总占地面积104032m2,原总建筑面积10237.39m2,本次扩建新增建筑面积731.446m2,该项目建成后厂区总建筑面积10973.64m2。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1套300t/d烘干塔及1台4t/h燃煤热风炉,**锅炉房1栋(内设1台12t/h燃生物质热风炉,年燃生物质燃料1000t)、500t/d烘干塔1套、智能中控室1栋、智能检验室1栋、智能检斤室1栋、辅助用房1栋、湿粮筒仓1座、干粮筒仓1座、危废贮存点1间。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玉米3万吨。该项目总投资2202.9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27%。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内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过程中1台12t/h燃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9。5%计)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热风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表4二级排放限值;NOX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中表2限值要求;烘干、装卸、筛分、运输和转运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输送过程全封闭、筛分工段设置封闭罩、烘干塔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等措施,确保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确保热风炉周边无组织排放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采取设置全封闭的围挡、安装喷淋设施等防尘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炉渣收集后外售做肥料;杂质碎粮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采取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及设置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七)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地面、危废贮存点等区域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地面做硬化处理,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防护措施,满足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环境保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