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3.0T磁共振+64排VCT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由原:
| 商务部分 |
同类项目业绩 (10.0分) |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承接过同品牌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台同品牌设备维保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署页以及有关项目内容的相关页)。2.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评委无法辨认的,则不得分。同一份合同包含多台同型号设备的,可按同型号设备台数计分(例如:同一份合同包含N台同型号设备,该合同可以得2×N分)。 |
| 用户评价 (5.0分) |
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用户评价材料,每提供一台设备评价,得1分,最高5分。(1)须提供用户评价材料复印件,评价材料必须达到90分以上或带有“满意”或“好评”或“优秀”等相关正面评价字眼;(2)评价材料必须与上述同类项目业绩相对应,若上述业绩无效,则对应不得分。(3)同一份合同包含多台同型号设备,在“同类项目业绩”项予以按同型号设备台数计分的,该合同对应的用户评价也按同型号设备台数计分(例如:同一份合同包含N台在“同类项目业绩”项予以计分的同型号设备,该合同对应的用户评价可以得0.5×N分)。 |
更正为:
| 商务部分 |
同类项目业绩 (10.0分) |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承接过同品牌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台同品牌设备维保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署页以及有关项目内容的相关页)。2.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评委无法辨认的,则不得分。同一份合同包含多台同品牌设备的,可按同品牌设备台数计分(例如:同一份合同包含N台同品牌设备,该合同可以得2×N分)。 |
| 用户评价 (5.0分) |
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用户评价材料,每提供一台设备评价,得1分,最高5分。(1)须提供用户评价材料复印件,评价材料必须达到90分以上或带有“满意”或“好评”或“优秀”等相关正面评价字眼;(2)评价材料必须与上述同类项目业绩相对应,若上述业绩无效,则对应不得分。(3)同一份合同包含多台同品牌设备,在“同类项目业绩”项予以按同品牌设备台数计分的,该合同对应的用户评价也按同品牌设备台数计分(例如:同一份合同包含N台在“同类项目业绩”项予以计分的同品牌设备,该合同对应的用户评价可以得1×N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名 称:****
地 址:**市东厦北路69号(邮箱:****@163.com)
联系方式:0754-****5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020-****306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邵工
电 话:020-****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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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