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2026年保障性住房申请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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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保障性住房申请报名公告

根据《**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及省、州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县2026年保障性住房申请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县公共租赁住房本次分配房源252套,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室一厅两种,房屋面积约45㎡-70㎡,具体房源信息如下:

1.金颐香榭小区保障性住房:本次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29套(一室一厅16套、两室一厅13套),房源位于****段,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2.玉河小区保障性住房:本次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21套(一室一厅5套、两室一厅16套),房源位于****段,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3.文碧源小区保障性住房:本次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8套(一室一厅25套、两室一厅13套),****客运站对面,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4.金色小区保障性住房:本次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23套(两室一厅23套),房源位于经七**段,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5.民生一期保障性住房小区:本次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51套(一室一厅37套、两室一厅14套),房源位于腾飞路东段南侧,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6.民生二期保障性住房小区:本次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77套(一室一厅55套、两室一厅22套),房源位于腾飞路东段南侧,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7.招待所小区保障性住房:本次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6套(两室一厅6套),****第一幼儿园旁,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8.气象小区保障性住房:本次拟分配公共租赁住房7套(两室一厅7套),房源位于双拥路宁湖一小对面,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二)**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本次分配房源48套,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室一厅两种,房屋面积约45㎡-59㎡,具体房源信息如下:

1.玉河小区保障性住房:本次拟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13套(一室一厅13套),房源位于****段,户型及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2.文碧源小区保障性住房:本次拟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7套(一室一厅5套、两室一厅2套),****客运站对面,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3.金颐香榭小区保障性住房:本次拟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13套(一室一厅11套、两室一厅2套),房源位于****段,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4.气象小区保障性住房:本次拟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7套(两室一厅7套),房源位于双拥路宁湖一小对面,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5.**小区保障性住房:本次拟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8套(两室一厅8套),房源位于安和巷北段东侧,面积具体情况以现房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1.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且在本县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均可以申请;

2.在居住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均月收入低于3800元;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拥有的车辆价格不超过20万元;

5.在城镇稳定就业(至少就业一年),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以用人单位名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或在城镇租赁固定场所经营开店1年以上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6.县城因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等不需要实物安置的,或者安置过渡期内的居民也可以申请不超过2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

7.州、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县工作的**、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8.已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直管公房、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9.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等条件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其行为计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城市符合条件的**民、**年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不设收入线门槛、不限制车辆价格、不限定户籍性质。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所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本县未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申请政府性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人工作所在地无房、已与本辖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且以用人单位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个体户商户及其雇员,申请政府性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人工作所在地无房,营业执照注册满一年及以上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雇员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还应当提供6个月以上(含6个月)用工合同且以用人单位名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

1.《**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书》;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3.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工资收入、住房等证明、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5.租房的应提供《租房合同》;有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无房的开具无房证明(单位证明或个人承诺);

6.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租房合同;

7.有车辆的需提供购车发票及行驶证复印件;

8.州、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县工作的**、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证明材料;

9.非**县户籍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供户籍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证明;

10.上述材料属证件类型的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属于申请、证明资料的提供原件。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

1.《**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书》;

2.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簿;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

4.提供工作地房屋产权信息或无房证明(由工作单位提供或本人承诺);

5.申请对象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属经营开店的,需提供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

6.提供个人收入承诺书,并由用人单位加注意见;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登记信息;

8.申请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低保对象、三属、伤残军人、参战涉核和带病回乡退役人员、老复员军人等,应提供相关证明。

四、收费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金颐香榭、玉河小区、金色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为6.50元/㎡﹒月,文碧源、民生一期、民生二期、招待所、气象小区租金标准为5元/㎡﹒月;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9元/㎡﹒月;

(三)收取入住保证金:2000元/户(根据退房时的房屋损坏情况退款);

(四)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卫生及二次加压费、电梯使用维护费等由承租户承担。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

(二)报名地点:县城金色小区****商铺内

六、注意事项

(一)配租方式:采取统一抽签分配,抽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进入报名场所领取报名表或向工作人员咨询报名事项时请自觉排队,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咨询电话:0872—****702

附件:**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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