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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02-13
****分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化项目 | **省**市**县小**镇箬塘村 | **** | 企业拟利用现有场地和设备,不另外购置设备,主要设备为球磨机、NE提升机、8嘴包装机、空压机、小立磨、大立磨等先进设备。本项目利用1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替代部分原辅料,最终建设达到年产27万吨通用水泥、25万吨砌筑水泥、外售矿粉8万吨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不涉及公众参与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废气: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后排放;运输线设置挡棚、选用密封性能好的运输车辆、调节运输速度、干燥天气对厂区地面定期进行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颗粒物的外排。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A-O工艺)处理达标后排于附近旱地消纳;生产废水不外排,回用于厂区抑尘。固废:集尘灰、沉降灰回用生产工序,作原料使用,不作为固废;废铁、****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机油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噪声:②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③将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中部,设备进行减振消声防护措施;④合理布置生产设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7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937
通讯地址:**县东华街道伯珍路18****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