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改规〔2026〕4号关于玉林市东龙体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玉林-兴业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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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改规〔2026〕4号 关于**市东龙体育公园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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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市东龙体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经**同威****公司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经**同威****公司评审通过的《**市东龙体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县东龙体育公园范围内(县**南区域)。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篮球场3个、羽毛球场(气排球场)6个、乒乓球台20张、7人制足球场1个、5人制足球场3个;**登山步道约2.5公里,标准宽度2-4米;健身广场3035平方米,健身器材50件;儿童活动区,建设秋千、爬梯、滑梯、攀爬网等;公共停车位96个,公共厕所2座、每座面积100平方米,健身驿站2座、每座面积40平方米。规划面积136247.3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01668.1平方米,绿化率75.54%,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为21%。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44.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05.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9.76万元,预备费用249.49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195万元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49.44万元。

七、工程招标管理:请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的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详见附件)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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