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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131718K | 建设单位法人:李鎌合 |
| 张凯翔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蔡园镇刘湾子村西北 |
| ****铁矿(八号**整合区)露天地下联合开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810-B0810-铁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蔡园镇张家窑村西 |
| 经度:118.51794 纬度: 40.0496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5-13 |
| 冀环评〔2014〕1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9-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8198.93 |
| 1661.6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131718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83MA0E3CAK6C | 验收监测单位:京津钢铁联盟(迁****公司 |
| ****0283MA088M8U4B | 竣工时间:2025-03-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15ZzJLO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生产规模为100万t/a,****铁矿石原矿 | 实际建设情况:设计生产规模为100万t/a,****铁矿石原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地下开采:凿岩穿孔-装药爆破-提升-矿仓-矿石运输 | 实际建设情况:地下开采:凿岩穿孔-装药爆破-铲装转运-斜坡道-矿石运输 |
| 2、原环评中地下开采开拓方案为竖井开拓,主要建设主井、副井、风井,矿石由箕斗提升至地表,直接翻落至矿仓,矿石于矿仓内暂存外售,矿石外运由购买方负责。 项目实际建设中优化为斜坡道无轨运输开拓方案,主要建设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南进风井、北回风井,地下开采的矿石从地下采场通过斜坡道运出后,直接汽运至******公司选矿厂。开拓方案优化后无需建设绞车房和矿仓。**范围内不再建设地面矿石堆场和矿石仓,减少了二次倒运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原来地下开采开拓方案,施工过程产生废石量增大,但地采需要建设40米厚的基建层,产生的废石全部用于基建层的建设,不外运废石,不增加对生态环境新的破坏与污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湿式凿岩、爆破时水袋与炸药混合堵孔、井下破碎配有水雾除尘器、封闭的矿仓1座。 2.废水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矿井涌水、湿式凿岩废水。项目矿井涌水、湿式凿岩废水经地下水仓泵至地表沉淀池(三个串联梯级沉淀池,每个规格为10m×10m×6m,总容积为1800m3),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同时供给******公司选矿厂用作生产补水,剩余外排入西**支沟,最终汇入西**。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 减震垫,空压机、抽风机安装消声器。 4.固废 一般固废:开采期废石、沉泥回填废弃巷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 5.绿化、排水沟、挡水埂等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开采工艺采用湿式凿岩、爆破时水袋与炸药混合堵孔,**道路配备洒水车;井下破碎和装卸时设置喷淋抑尘和机械通风降尘;矿石出****公司选矿厂,运输车辆苫盖、进出车辆冲洗。 2.废水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矿井涌水、湿式凿岩废水、洗车平台废水。项目洗车平台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矿井涌水、湿式凿岩废水经地下水仓泵至地表沉淀池(在**出入口位置设置四个串联梯级沉淀池,每个规格为10m×10m×6m,总容积为2400m3),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同时供给******公司选矿厂用作生产补水,剩余外排入西**支沟,最终汇入西**。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爆破采用松动爆破方式等降噪措施;空压机等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4.固废 一般固废:沉泥回填废弃巷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地下开采1年内产生的废石,用于地采基建层建设使用,运营期1年后废石直接用于井下充填。 危险废物: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过程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机油滤芯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在工业场地设置截水沟、拦渣坝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积极进行绿化等 |
| 1.废气:开拓方案优化后无需设置矿仓。 2.废水:环评中地表沉淀池为三个串联梯级沉淀池,每个规格为10m×10m×6m,总容积为1800m3,实际为四个串联梯级沉淀池,每个规格为10m×10m×6m,总容积为2400m3;新增洗车平台,洗车平台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均满足环保要求。 3.固废: 一般固废:环评中,地下开采施工期和地下开采1年内产生的废石回填露天采坑,开采1年后用于井下充填。实际地下开采施工期和地下开采1年内产生的废石,全部用于地采基建层建设,运营期废石(地下开采1年后)用于井下充填(与环评一致)。不设排土场和废石场,较露天开采减少占地,降低植被破坏,降低水土流失等;地下开采穿孔、爆破、铲装、运输等工序均位于地下,较露天开采减轻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危险废物:环评中未对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识别,也未提出相关管理要求。项目实际配套建设了设备维修车间,对建设过程中以及投产运行后所用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在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过程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机油滤芯等,依据现有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属于危险废物。针对此情况,配套建设了2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写和备案等相关工作,项目产生的危废定期委托****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评中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露天开采结束后进行地下开采),矿山保有**储量(122b+332+333)2747.9万t,开采标高为+157.5m~-400m,其中-100m以上为露天开采,-100m以下为地下开采。 2.凿岩台车8台、空压机4台、风机1台、水泵3台、自卸车5辆;环评中为电动铲运机2辆。 3.平面布置:环评中**东北部为主井、副井,风井位于**东**,为回风井。 4.生活污水采用早厕措施。 项目开采规模为100万吨/年,运输车辆按30t/车计算,则每年需运输车次33334次,环评中,露天开采12.26年,由露天采场装车点到选矿厂距离为4.8km,地下开采10.48年,由竖井提升至地面矿仓装车后装车运至选矿厂,矿仓至选矿厂距离1.6km,则平均每车次运输距离为3.3km。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矿山未进行露天开采,直接转入地下开采。****公司采矿权范围内-280m以上矿体,设计利用的**量合计(122b+332+333)类**量2676.5万t,-280m以下矿体,储量级别较低,走向长度较短,暂不利用。项目生产规模不变,****铁矿石100万吨。 2.凿岩台车型号变化、数量由8台变为5台,空压机型号变化、数量由4台变为3台,风机型号变化、数量由1台变为7台,水泵型号变化,数量由3台变为5台,自卸车型号变化、数量由5辆变为6辆;环评中为电动铲运机2辆、实际为轮胎式装载机6辆;炸药运输车、材料运输车、人员运输车环评中未提及,实际炸药运输车1辆、材料运输车7辆、人员运输车4辆。 3.平面布置:取消环评中**东北部主井、副井,在**东****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环评中风井位于**东**,为回风井,实际建设过程采用南风井进风,在**东北侧**北风井(回风井)。回风井的位置由**东南侧变为**东北侧。 4.实际建有水冲厕所,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实际矿山未进行露天开采,直接转入地下开采,变更后改为斜坡到运输,从地下装车点至选矿厂运输距离共2.6km,可见变更后的运输距离小于变更前,因此运输过程废气污染物不会增加。 |
| 1.实际矿山未进行露天开采,直接转入地下开采。****公司采矿权范围内-280m以上矿体,设计利用的**量合计(122b+332+333)类**量2676.5万t,-280m以下矿体,储量级别较低,走向长度较短,暂不利用。项目生产规模不变,****铁矿石100万吨。 2.凿岩台车型号变化、数量由8台变为5台,空压机型号变化、数量由4台变为3台,风机型号变化、数量由1台变为7台,水泵型号变化,数量由3台变为5台,自卸车型号变化、数量由5辆变为6辆;环评中为电动铲运机2辆、实际为轮胎式装载机6辆;炸药运输车、材料运输车、人员运输车环评中未提及,实际炸药运输车1辆、材料运输车7辆、人员运输车4辆。 3.项目平面布置发生部分变化。取消环评中**东北部主井、副井,在**东****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环评中风井位于**东**,为回风井,实际建设过程采用南风井进风,在**东北侧**北风井(回风井)。回风井的位置由**东南侧变为**东北侧。根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地下开采期风井污染源卫生防护距离50m。距北回风井最近敏感点为东南168m的张家窑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平面布置部分变化未导致新增环境敏感点,且未导致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区不利环境影响或者环境风险明显增加。 4.环评中生活污水采用早厕措施,实际建有水冲厕所,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5.项目开采规模为100万吨/年,运输车辆按30t/车计算,则每年需运输车次33334次,环评中,露天开采12.26年,由露天采场装车点到选矿厂距离为4.8km,地下开采10.48年,由竖井提升至地面矿仓装车后装车运至选矿厂,矿仓至选矿厂距离1.6km,则平均每车次运输距离为3.3km。 实际矿山未进行露天开采,直接转入地下开采,变更后改为斜坡到运输,从地下装车点至选矿厂运输距离共2.6km,可见变更后的运输距离小于变更前,因此运输过程废气污染物不会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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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8.654 | 0 | 0 | 0 | 8.654 | 8.6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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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个串联梯级沉淀池,每个规格为10m×10m×6m,总容积为1800m3,排污口设立标志牌、安装流量计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3限值要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用水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省地方标准《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82-2023)表1中C类限值、《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和蔬菜的最严格限值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IV类标准,总氮达到《唐****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市2022年主要河流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考核的通知》(唐水领办2022-10号)文件中要求的总氮扣缴基准值(pH值6~8.5、化学需氧量30mg/L、氨氮1.510mg/L、总磷0.3mg/L、总氮12mg/L、氟化物1.5mg/L、铁0.3mg/L、锰0.1mg/L、铜0.5mg/L、锌1.0mg/L、硫化物0.3mg/L、全盐量1000mg/L、硒0.02mg/L、色度(倍)30、石油类0.5mg/L、悬浮物10mg/L)。 | 在**出入口位置设置四个串联梯级沉淀池,每个规格为10m×10m×6m,总容积为2400m3,排污口设立标志牌、安装流量计 | 矿井水排放口监测点监测因子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铁、锰、铜、锌、硫化物、全盐量、硒、色度(倍)、石油类、悬浮物最大值分别为7.8、13mg/L、0.041mg/L、0.09mg/L、4.52mg/L、1.08mg/L、0.03L、0.01L、0.05L、0.05L、0.01L、644mg/L、0.4L、4倍、0.27mg/L、9mg/L |
| 1 | 设置封闭矿仓;矿仓落料点、卸料点设洒水喷淋装置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 项目建设中优化为斜坡道无轨运输开拓方案,主要建设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南进风井、北回风井,地下开采的矿石从地下采场通过斜坡道运出后,直接汽运至**西****公司选矿厂,不再建设矿仓,减少了二次倒运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的影响,满足环保要求 | 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最大值为0.399mg/m3 | |
| 2 | 道路硬化、两侧绿化,运输车辆苫布遮盖、限速行驶,苫布遮盖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 道路硬化、两侧绿化,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苫布遮盖 | 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最大值为0.399mg/m3 |
| 1 | 绞车采用设封闭间,基础加设减震;空压机、风机均设封闭间,置消声器,基础加设减震;运输车辆采取禁止夜间运输、限速20km/h、禁止鸣笛、道路两侧绿化,栽植杨树等乔木植被、加强道路保养和维护的降噪措施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地下开采对噪声的控制主要是采用低噪声设备,爆破采用松动爆破方式等降噪措施,空压机等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自卸汽车、洒水车限速行驶,降低车辆噪声。矿山爆破在地下进行,爆破噪声属突发噪声,影响持续时间短,瞬时发生后即消除 | 厂界昼间噪声值最大为53.8dB(A),夜间最大为48.3dB(A) |
| 1 | 一般固废:开采期废石、沉泥回填废弃巷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 | 一般固废:沉泥回填废弃巷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地下开采1年内产生的废石,用于地采基建层建设使用,运营期1年后废石直接用于井下充填。 | |
| 2 | / | 危险废物: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过程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机油滤芯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
| 1 | 绿化、排水沟、挡水埂等 | 项目已按相关要求落实生态恢复措施,编制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通过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结合现场实际,项目生态环境措施落实如下: 排水沟121米、碎石压盖0.02公顷、表土剥离1500立方米、排水沟185米、截洪沟210米、表土回覆1500立方米、土地整治0.08公顷、下凹式绿地0.21公顷、绿化工程0.34公顷、栽植绿篱1.44万株、撒播草籽8千克、栽植爬山虎120株、临时苫盖2.0公顷、临时拦挡214米。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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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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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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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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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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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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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