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桂(2020)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9388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贵港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04日
标 题: ****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桂(2020)**市不动产权第****388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6〕24号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2日
****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桂(2020)**市不动产权第****388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
2026-02-12 17:00

******局:

你局《关于办理桂(2020)**市不动产权第****388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6〕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办理位于**市苏湾片区纬一路与**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原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桂(2020)**市不动产权第****388号、实际用地面积91516.10㎡(折合137.274亩)的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手续,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改变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补缴土地出让金366.0644万元(折合2.67万元/亩)。

二、****须在收到此批复后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后,没有按照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支付违约金。

三、如****在批复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办理所批复的事项,则本批复自动失效,且五年内不再受理相同事项的申请。

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桂(2020)**市不动产权第****388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方案

****政府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桂(2020)**市不动产权第****388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方案

项目建设单位(个人)

****

项目名称及申请事项

桂(2020)**市不动产权第****388号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手续

土地坐落

**市苏湾片区纬一路与**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土地权属来源情况

原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面积

终止日期

桂(2020)**市不动产权第****388号

工业用地

划拨

91516.10㎡(折合137.274亩)

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面积

91516.10㎡(折合137.274亩)

规划情况

****机关

******局

实际使用面积

91516.10㎡(折合137.274亩)

用地性质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容积率

不小于0.6

建筑密度

不小于30%

投资强度

不小于1500万元/公顷

物流强度

不小于2万吨/年﹒公顷

其他要求

******局于2026年1月13日核发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贵自然设2026-003号)

土地用途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基准地价

新规划条件出让地价(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为0.6)评估价

现状条件下划拨地价(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1)评估价

按评估结果测算的补缴土地出让金

**宏栎房地产土地****公司

**市**五级工矿仓储用地地面地价186元/㎡(折合12.4万元/亩)

2470.9347万元(折合18.00万元/亩)

2104.8703万元(折合15.33万元/亩)

366.0644万元(折合2.67万元/亩)

****政府审批意见

同意****办理位于**市苏湾片区纬一路与**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原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桂(2020)**市不动产权第****388号、实际用地面积91516.10㎡(折合137.274亩)的宗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和补办出让手续,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改变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补缴土地出让金366.0644万元(折合2.67万元/亩)。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