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康盛路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工程收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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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小学、幼儿园**工程收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小学、幼儿园**工程收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小学、幼儿园**工程收尾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1: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本标段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一、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内容调整补充如下: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现金、保险保单、信用承诺等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10%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支付担保的形式:支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现金、保险保单、信用承诺等

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10%

二、对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作出如下修改: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支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现金、保险保单、信用承诺等。”

3.7“履约担保”修改为“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支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现金、保险保单、信用承诺等形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有效期自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1)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修改为:“1)承包人完成清单工程量的60%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已完实际合格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已完审核工程价款的80%(扣除暂列金、暂估价、违约金、发包人代缴费用等);2)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完成,承包人提交完整竣工资料,经监理、跟踪审计、发包人审核后,付至审核价的80%;3)工程结算经最终审核,同时资金到位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于两年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三、补充控制价文件:附件1

四、补充设计图纸文件:附件2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 09:45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市**区磨盘街53号
地址: /
联系人: 汤钰
联系人: /
电话: ****7512
电话: /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28
2026-02-13
信息变更
(江北分中心) 康盛路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工程收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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