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公司抵债资产及代垫费用进行处置,本次拟处置物权详细情况如下:
物权取得情况
2019年10月31日,乌鲁****法院下达(2019)新71执恢23号之一、(2019)新71执恢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大湾北路439号1栋-2层地下室、-1层地下室、地上1-5层商业房产及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债给****,抵债金额25,201.35万元。
代垫费用情况
代垫费用包括为维护抵债资产运行支出的装修改造费用、监控安装费用及电梯维修费用等,合计87.89万元(暂计算至2026年2月12日)。
原债务企业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5日,注册地址:****市**区**湾村,法定代表人:庞丽。注册资本3000万元,庞丽持股100%,公司经营范围为:市场开发管理服务,摊位租赁;销售:日用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钟表眼镜、珠宝首饰、通讯器材及产品、服装鞋帽、孕婴用品、鲜花、玩具、针纺织品、家具、箱包、农畜产品、土产品、建材、橡胶及塑料制品、化工产品、石油制品、机电设备、汽车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抵债资产位于**市老****区,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齐全,交通便利,且周边大型商业综合体**匮乏,具有稀缺性。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拍卖等方式对外公开转让或采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物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法院裁定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抵债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吕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991-****021、0991-****511
邮政编码:830002
通讯地址:**市人民路280****公司
长城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99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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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