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已由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市**区均安镇。
2.2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一座占地面积314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高度7.91米的一座一层公共建筑,工程位于均安镇**村,主要工作内容:土建部分: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工作内容;安装部分:电气部分、防雷部分、给排水部分、消防部分、防排烟部分、抗震支架部分、等工作内容;室外部分:道路部分、交通管理设施、排水部分、绿化部分、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清单。
项目规模:约556万元。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五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费为440万 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三项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③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 2 月 13 日至2026年 2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光盘费用为300元,购买时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内容为办理报名手续)。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地址:**市**区均安镇荟萃轩21号地铺二楼。
6.投标保证金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须从本单****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3 月 6 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7.1.2开标时间:2026年 3 月 6 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址:**市**区大良街道新**观绿路4****广场1号楼裙****交易中心4楼,****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网发布。
9.其他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文件一律通过******交易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交易中心网http://www.****.cn/ggzy/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757-****8049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地 址:**市**区均安镇**保安西路17号
电 话:0757-****9048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7-****5005
地 址:**市**区均安镇荟萃轩21号地铺二楼
邮 编:52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