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之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地块一)竣工环境保护
自行验收公示
2026年1月2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等,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相关规定,自主组织“****开发区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之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地块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市****公司(运营单位)、******公司(验收报告检测/编制单位)、******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公司(设计单位)、**省****公司(施工单位)代表及评审专家等人员,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经现场踏勘、现场查阅并核实了相关材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本次验收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本次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认真讨论提出整改意见。经整改后,2026年2月13日验收组评审专家认为本次验收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验收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18日
建设单位:****
地址:****开发区开发区四路9号
联系电话:0753-****026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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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经济开发区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之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地块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验收意****经济开发区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之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地块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