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市磻溪镇白茶特色示范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市磻溪镇湖林村,所在水系为磻溪流域上游小支流,项目区所在位置以上流域面积0.72km2,河道平均比降 J=41.43‰,河道长度1.24km。该段河道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建设项目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不漫溢,配套路网工程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本次评价防洪影响分析范围纵向上选项目红线边线向上游约100m****停车场边线向下游50m,河段范围纵向长度为200m,左右岸影响分析范围参照河道管理范围。
二、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报告》中的相关河道演变趋势分析结论,所在河段河道演变主要以自然演变为主,河势总体来看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三、防洪评价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采用的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同意壅水和行洪能力分析计算、河势影响分析、冲淤分析计算、防洪工程影响分析计算等方面描述和结论。
四、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作出的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与水利相关规划的符合性的分析。
2.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与防洪标准符合性分析、有关技术要求的适应性评价的描述。
3.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影响的分析。
4.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影响的分析。
5. 基本同意对周边水工程安全影响评价。
6.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影响的分析。
7.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分析。
8.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分析。
9.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
五、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采用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拟建钢筋砼排洪箱涵156.5m替代原河道行洪功能,箱涵进出口翼墙采用八字形结构砌石挡墙型式,具体结构型式详见文本。基本同意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和编制办法,工程**费为****338元。
建设单位应按评价成果开展防洪安全管理工作。
六、有关要求
1. 工程若在汛期(4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建设单位应报送项目施工度汛方案到我局备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
2. 工程影响防治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3.工程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防洪措施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4. 项目涉河建设方案若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向我局重新报批洪水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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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