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中建****公司:
你公司《关于拱乐路(**路-听达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社区建设,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公司实施拱乐路(**路-听达路)**工程。
二、拱乐路**工程位于**区惠南镇,西起**路,**听达路,道路全长约446米,规划红线宽度24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与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4571万元,****公司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八、如对本批复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