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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1MB0N99304N | 建设单位法人:蔡朝丰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中心5楼 |
| **省**市**江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3.567500 纬度: 27.45222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5 |
| 株醴环评表〔2024〕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515.38 |
| 78 | 运营单位名称:****政府 |
| 114********210500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701MAAKCG395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7J0K837C | 竣工时间:2025-10-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www.****.cn/c1050/****0116/i****714.html |
| 根据******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取土来源于城市建设余土,取消取土场; 项目水闸拆除建筑废渣用于堤岸建设,干化底泥用于堤岸外侧回填,取消弃渣场。 对照《水利建设项目(杻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
| 项目取土来源于城市建设余土,取消取土场; 项目水闸拆除建筑废渣用于堤岸建设,干化底泥用于堤岸外侧回填,取消弃渣场。 对照《水利建设项目(杻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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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及工程中的一些临时性料、渣堆放用地等临时工程占地应合理规划,尽量利用路基等构筑物永久占地进行布设,施工营地尽量利用现有乡镇民房和公房,以减少施工期临时工程设施用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及工程中的一些临时性料、渣堆放用地等临时工程占地进行合理规划,施工营地利用现有乡镇民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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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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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方需贯彻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于原土有肥力的原始表土层进行剥离,并运送道附近的沿线设施或弃渣场进行临时存放,以备工程后期用作公路绿化及弃渣场复耕用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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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环境:按照保护级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的要求执行。声环境:按照保护级别《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的要求执行。地表水环境:保护临时占地的表土**,防止水土流失;下泄生态流量,确保项目建设不影响铁河、**江生态供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大气环境:按照保护级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的要求执行。声环境:噪声源强大的作业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换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规范材料的运输,严禁洒漏,其堆放场地未设在溪河、灌溉水渠附近,施工材料堆放场地设有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 ②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油污跑、冒、滴、漏的数量;施工过程中采用棉纱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体物质中,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集中到维修点进行, 以方便含油污水的收集处理,含油污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回用,对收集的吸油废料(物)采取统一外运;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场所设平流式沉淀池。③施工营地生活用房租用民房;施工人员的就餐和洗涤采用集中统一形式进行管理,在施工营地附近设化粪池,将粪便污水和餐饮洗涤污水分别收集,粪便用于肥田,,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覆土掩埋;禁止向农灌渠倾倒、排放各种生活污水,不在农灌渠附近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装入垃圾桶定时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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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结束后需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已经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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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对建设占用或毁坏的地方道路进行改移或防护处理,并进行路面的恢复及绿化。 (2)施工现场悬挂施工标牌,施工单位配备各 1 名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环境管理。 (3)施工结束时,将施工过程中损坏的乡村道路、沟渠等应予以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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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